礼金在国内其实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,换种说法也可以叫做彩礼,就是结婚的时候男方需要给女方的人民币,彩礼这种现象是从古至今流传下来的,虽然已经是老传统了,但因为礼金而闹出来的事故还真是不少,其中礼金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案例就很多,但假如两个人还没有结婚就分了手,这部分的彩礼是需要退还的吗?在换句话说两个人只是订婚还没有正式结婚领证,在这段期间分手的话要如何来处理礼金的问题?
彩礼
中国自古以来就有男方在婚礼约定初步达成的时候向女方赠送聘金、聘礼的习俗,这种习俗也称为送彩礼,原本送彩礼预示着马上就要步入幸福的婚姻生活了,这本来是一件开心值得高兴的事情,但是现在随着彩礼的价格越来越高,导致很多男人都背负不起高昂的彩礼,结婚就成了大问题,这还不是最坑的,最坑的是彩礼都给人家了,两个人还没来得及步入婚姻殿堂就突然分了手,面对这种情况彩礼究竟要不要退还就成了大问题。由于目前的司法解释比较笼统,所以在这方面有很多人都会钻孔这,但是对于男方生活困难这种情况,二人分手后礼金是应该要退还给人家的。
礼金
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10条第1款规定,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,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情形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你们双方虽然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两人分手后婚约解除,按照法律规定,受赠人应当将受赠物返还给赠与人。所以说订婚后分手礼金问题是需要原路返还的,如果女方拒不返还,那么男方可以以婚约财产纠纷的名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,不过最好还是女方主动退还,毕竟两个人既然都已经分手了,人家给的彩礼自然也要退还给男方,先不说走法律途径费钱费力,就说即便是分手也要留情面的,要不然以后碰见了多尴尬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