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玩犯罪大师这个游戏的玩家都在问,游戏里面的新案件《行李箱里的女人》的答案是什么了?这个案件的真凶是死者的邻居高仲,那么他的作案过程是怎么样的了?小编我特意整理了相关的资讯,下面就是带来的犯罪大师行李箱里的女人案件真相解析了,小伙伴们都来看看吧!
犯罪大师行李箱里的女人答案公布
《行李箱里的女人》凶手是高仲(邻居)。
案件解析
案发之后,经过警方细密的调查检验,发现高仲在13号和14号的时间线上说谎。在漳红河岸草丛里找到了高仲常抽的软中华的烟头。警方立即对高仲进行审讯,在下午17:00左右,高仲承认了自己杀人的事实。
凶器:泡在乌龟盆子里的石头。
破案思路
首先是死者的丈夫张喜丁,根据牌友口供可以得知那根带血迹的木棍是早就有的,上面的血迹也是陈旧变色,干涸"的。而那个与犯罪现场同样款式的行李箱,也是高中时女儿使用过的旧行李箱,与犯罪现场行李箱″表面漆光滑"的描述不符合(案发的行李箱磨损较小说明较新,而高中使用的行李箱的滑轮磨损较大),因此张喜丁没有抛尸的可能(其没有抛尸的工具)。根据对死者家的调查后门门把手上有一层薄薄的灰,证明有一段时间内没有人进出,最后一次从后门走的应该是10号给李素梅离婚协议书的董梁才,这证明邻居的口供是正确的,也就是说,张喜丁没有再进出,13号晚上就算是回来拿行李箱,也无法实行,且他骑着三轮车,夜晚经过必然会有声音。通过李素梅给张喜丁买大额保险(受益人为张喜丁)、和刘珊的聊天记录及录音中,可以猜测张喜丁其实预谋着杀死妻子而不是离婚,可惜一直找不到合适的时机。但如果是张喜丁和刘珊杀人,他们不可能做成行李箱抛尸,因为他们两人的目的在于拿到保险的钱,否则的话可以直接离婚。而要拿到保险就需要死者是意外死亡,行李箱抛尸是明显的他杀,不属于保险里的意外死亡范畴,这样一来保险赔偿就泡汤了。所以杀人目的为保险赔偿的张喜丁不是凶手。
其次是死者的青梅竹马,董梁才,估计会有人猜想是他用冰箱误导了警方对尸体死亡时间的判断,然后坐着14号凌晨的车赶回漳红河,这样正好和警方所判断的时间(10月13日22:30至次日2:00之间)差不多但是首先大冰箱里面均匀地结了很多冰,有的还冻住了门,这说明冰箱很长时间没有使用,就算需要从里面取出冰块,肯定也会破坏均匀的冻住的冰。其次,对于14号凌晨回来的火车票是这么描述的“票根没有撕下”,如果使用过的票是会被损坏的,在董良才的口供中,因为临时有事,所以时间拖延了,没有登上火车,且火车站的监控也证实董良才是16号回来的。由此一来,董梁才有充足的不在场证据。其次如果是他做了假的时间证明,首先他要知道那个时间死者会跑到漳红河,这明显不可能,因为死者跑走是偶然性时间,所以董梁才有完全的不在场证明。
而刘珊,她是唯一一个没有正常说囗供的人。尽管从录音可以看岀她和情夫张喜丁共同秘密筹划着杀了李素梅,可她并没有对这件事太认真,反而认为只是玩笑话。10月13号晚上19:00,刘珊将录音发送给李素梅,想让李素梅和张喜丁关系恶化,加快两人离婚的速度。通过警方的报告,可知李素梅的死亡时间是10月13日22:30之后,而刘珊是10月13日晚上22:10回家,还和邻居说笑。而后当天夜里一直和张喜丁在一起,无作案时间。邻居的证词也说到晚上两个人在家里说话,说话内容“腻死人〃。通过上面的推论已经排除了丈夫张喜丁,而刘珊和张喜丁的时间线高度重叠,且通过张喜丁的口供和行为,及上面的推论表示他并不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,也就是说在13号那天晚上(0:00)之后,张喜丁并没有出去,而是跟刘珊在刘珊的家里。刘珊因为跟张喜丁在一起,如果她离开,张喜丁会有反应,且杀人的话两人的目的一致。根据最近的求神拜佛可得知刘珊是知道了什么,她的心理素质和现有证据均指向其不是凶手。
高仲有一个很明显的谎言,根据高仲的证词睡到10月13号,下午两三点左右,然后我急忙披了件旧大衣去了超市,董大哥已经准备好要走了,送走董大哥之后,我一直在超市里没有出去,傍晚出门抽了个烟,抽烟的时候我才想起来,我有东西还在店里还没放回家,就骑摩托车带着东西回了趟家。"可以得出结论,在高仲的证词里,他是10月13号晚上回的家,可是在邻居的证词中,明确记录了,是14号深夜才听到他的摩托车声。所以在13号晚上他并没有回家,而是在处理尸体。乌龟盆里的石头也有明确指向于高仲。